開封市關于進一步加強揚塵污染專項治理的實施意見
汴環攻堅文【2017】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為打好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完成省下環保責任目標任務,落實豫東豫南PM10治理工作會議精神,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更深程度上搞好全市揚塵污染專項治理,攻堅克難,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提出如下意見。
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霧霾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持續打好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目標任務,在認真執行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1+6+7”系列方案、“三治本、三治標”工作措施的基礎上,學習商丘市揚塵污染防治先進經驗和做法,落實豫東豫南PM10治理工作座談會會議精神,緊扣揚塵污染防治的關鍵領域和重點環節,堅持依法治污、科學治污、全民治污、標本兼治,進一步強化黨委統領、政府主導、部門盡責、企業施治、社會參與工作格局,依法依規依紀推動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抓好揚塵污染攻堅治理,為2017年全市PM10年均濃度控制在104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以下、優良天數達到213天以上,確保完成省下大氣污染防治終期考核目標任務提供堅實支撐。
各類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建筑、市政、交通道路施工工地、水利施工工地)、拆遷工地、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道路(城市主要道路、高速公路、過境道路、縣道、鄉道、背街小巷)揚塵、夜市和占道經營、裸露土地、過境運輸車輛、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全民清潔城市行動。
(一)進一步強化各類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建筑、市政、交通道路、水利施工工地)揚塵污染管控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國土資源局
1.強化企業治污主體責任
各縣區政府、各相關主管部門要強化監督管理,督促施工企業嚴格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全面落實揚塵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嚴格市場準入,各類工程項目建設特別是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項目,要選擇與守法守規、環保誠信企業合作,堅決杜絕處在懲處期內的有建筑工程不良記錄和“黑名單”的企業進入建設工程施工市場。
2.嚴格落實揚塵防治標準和制度
(1)嚴格落實揚塵防治標準。
嚴格落實《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道路揚塵污染防治標準(試行)》、《河南省公路水運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標準(試行)》等標準,對施工工地區分不同類型,有針對性采取治理措施,對城市道路改擴建等線性工程,建成區以外的要劃段施工,施工單元進行全面圍擋,施工單元以外作業面全部覆蓋,施工工地濕法作業;建成區內施工作業實行半幅圍擋、分段施工。
(2)嚴格落實揚塵防治制度。
一是嚴格落實施工工地“三員”管理及培訓制度。住建、城管、交通、水利、國土等部門要落實好主體責任,堅持制度化管理、規范化要求,切實做到未落實“三員”管理的施工工地不得開工。各責任單位要全面動員,配齊力量,加大財力、物力、人力投入,堅持集中培訓和分類指導相結合,增強對分管行業施工工地“三員”管理的培訓力度,要求監督員、網格員、管理員要做到“五個明確”:明確區域、明確職責、明確人員、明確任務、明確污染源。
二是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要求,切實做到不達標的不得開工、不達標的不得復工。建設工程行業主管部門對未落實或未有效落實“六個百分之百”等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采取掛牌督辦、經濟處罰、媒體曝光、列入建設單位“黑名單”、禁止其參與建設市場招投標、暫停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備案及施工許可等綜合措施。
三是嚴格落實施工工地開復工驗收制度。住建、城管、交通、水利、國土等部門嚴格落實各自分管行業施工工地開復工制度。各類施工工地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監理單位進行揚塵污染防治驗收,驗收合格并到市、縣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后,方可開復工。
四是嚴格落實施工工地揚塵污染在線監控制度。住建、城管、交通、水利、國土等部門要嚴格落實各自分管行業施工工地揚塵污染在線監控制度。規模以上施工工地,要全部安裝在線監控,并與行業主管部門聯網,實現在線實時動態管理。
五是嚴格落實揚塵污染防治預算管理制度。住建、城管、交通、水利、國土等部門負責落實各自分管行業揚塵污染防治預算管理制度,未落實預算管理制度的不得開工。
3.強化五項監管措施前移。
把關前移。各縣區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要從嚴把關,在建設項目招標時,把實行綠色施工作為約定條款寫入招標文件作為合同條款,每個施工項目開工前必須編制完成揚塵污染治理實施方案(包括建筑垃圾處置方案),細化管控措施和管理責任,并報主管部門備案。
審批前移。在每個項目正式開工建設之前,項目主管單位必須安排專人現場踏勘,達到揚塵污染防治標準要求,并提交項目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和保證措施后,方可辦理施工許可或備案。
監管前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法監管和執紀問責,經常性開展執法檢查等活動,及時查處揚塵污染違法行為,每月通過網絡、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施工企業揚塵污染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定期分片組織召開轄區內施工企業揚塵治理工作講評會、通報會,講形勢、擺問題、排名次,始終保持警鐘長鳴。
宣傳前移。每個施工現場醒目處都要懸掛揚塵治理公示牌,張貼宣傳標語口號,使揚塵治理工作時時入腦入心。
教育前移。各級政府、主管部門要定期組織專業人員深入現場一線,專題講解揚塵污染防治標準規范,著力提升一線操作人員的意識和技能。
4.開展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揚塵污染專項治理
一是全面摸清底數。2017年8月5日-8月15日,各縣區政府對轄區內建設工程施工工地進行全面排查,建立清單臺賬。各行業主管部門對分管的建設工程施工工地進行全面排查,建立清單臺賬。
二是嚴格治理標準。2017年8月25日前,各縣區對轄區內所有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治理情況進行核查,對達不到治理標準的施工工地,責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罰,依規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各行業主管部門對分管行業所有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治理情況進行核查,對達不到治理標準的施工工地,責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罰,依規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進一步強化拆遷工地揚塵污染治理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1.實行拆遷揚塵污染治理五步工作法
一是申報備案。嚴格落實拆遷方案備案制度,所有拆遷工程施工前必須向主管部門上報備案拆遷方案和建筑垃圾處置方案,明確拆遷的位置、面積、時間、建筑垃圾產生量、清運公司、消納場所等內容。政府組織的拆遷項目,要設置建筑垃圾清運和處置費用專用賬戶,納入四方(產生方、清運方、處置方、監管部門)共同監管,禁止黑車清運。
二是會商研判。拆遷管理部門會同拆遷所在地政府,根據天氣、風向、污染指數變化,預測拆遷對空氣質量的影響,綜合研判拆遷作業條件。
三是會商反饋。全市要建立以天氣、風向、污染指數為導向的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集體會商機制,根據會商研判情況,主管部門對施工單位申報的拆遷方案進行綜合評估,統籌安排拆遷區域、作業時段、拆遷方式、防塵、建筑垃圾處置和監管措施。
四是規范作業。嚴格按照分區作業模式和現場監管要求,實施標準化拆遷作業管理,以空氣質量實時監測指數指導拆遷作業,確保有效控制拆遷揚塵污染。
五是綜合處理。拆遷作業完成后,嚴格監管拆除單位立即對洇透的拆遷垃圾進行規范清運、消納或資源化利用,暫時不能清運的要高密度覆蓋。
2.實行分區拆遷作業模式
各縣區將拆除作業模式分為城郊區、主城區和敏感區,根據區域不同分為不同作業模式。城郊區采取四面霧炮噴淋降塵拆除作業模式;主城區采取提前72小時洇透,四面霧炮噴淋降塵拆除作業模式;敏感區在提前72小時洇透的基礎上,采取三面架設防塵網(墻),周圍噴淋降塵,頂層水幕噴淋降塵拆除作業模式。
3.實行污染指數預警管理模式
全面建立橙線預警和紅線預警管理機制,在PM10、PM2.5實時監測數據達到或接近一周目標值時,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發布橙線預警;PM10、PM2.5實時監測數據達到輕度污染時,及時發布紅線預警。各縣區收到橙線預警或紅線預警后,立即分級作出快速管控反應,及時到監測超標區域進行排查管控,采取控塵措施,當達到紅線預警時停止超標區域施工作業。以現場拆遷揚塵監控指數、周邊國控站點指數為指標,對達到拆遷控制橙線標準的,拆遷單位加大降塵措施并減少拆遷作業面;對達到拆遷紅線控制標準的,立即責令停止拆遷施工。
4.實行責任管理模式
嚴格實行拆遷工地縣(處)級領導牽頭負責,科級干部日常巡查檢查,具體責任人駐地監管模式。
5.開展儲備階段揚塵污染治理
在土地儲備階段,對裸露地面,應當采取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其他功能相當的材料、植被綠化、澆水沉降等措施進行抑塵。
(三)進一步強化渣土運輸處置“無塵化”管理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國土資源局
1.全面推行渣土清運處置“六化”管理
一是源頭核準制度化。對涉及產生建筑垃圾的項目,均要納入統籌監管,實行源頭核準制度,對于未進行源頭核準的項目,堅決依法處罰。住建、城管部門要按照《關于加強城市建筑垃圾源頭管控做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確責任,細化措施,強化源頭管控。
二是實行作業網格化。針對城湖恢復性工程等大型工程建設項目面積大、持續時間長的特點,各地要劃分網格,明確責任,分區作業,規范運作,保障物料、渣土運輸車輛及區域道路揚塵污染得到有效管控。
三是清運管理標準化。按照“全面封閉、自動洗塵、遠程控制、全程定位、跑偏報警”要求,嚴格執行物料、渣土運輸車輛管理標準,對符合條件的納入規范化管理。通過扶持帶動,促進物料渣土運輸行業車輛建設標準化。全面落實渣土清運“2個固定、4個嚴格、1個及時”制度,即:固定渣土運輸時間,固定渣土運輸路線,嚴格渣土密閉管理,嚴格實行濕法作業,嚴格進出沖洗制度,嚴格渣土運輸執法,及時清洗渣土運輸道路。運輸路線避開城市主干道、避開高峰期、避開敏感區,運輸路線按照《關于調整城市貨運車輛限行規定的通告》執行。
四是聯合執法常態化。建立常態化聯合執法機制,各縣區政府、市城管、交通運輸執法、公安等相關部門聯合執法常態化,開展渣土運輸車輛專項執法檢查,重點強化夜查執法,依法嚴厲打擊“黑渣土車”。對“黑渣土車”要嚴格落實“三方懲處”(即施工企業、運輸企業和駕駛人)。對發現使用“黑渣土車”的建設施工工地,主管部門發現一次,在處罰的同時責令停工 5 天整頓;發現兩次,在處罰的同時責令停工 30 天整頓;發現第三次,對施工工地參建方列入“黑名單”、禁止參與建設市場招投標,清出當地建筑市場。紀檢監察機關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定期對相關執法部門履職盡責情況實施效能追蹤和監察,對懶政怠政、不作為行為依規依紀進行問責,公安機關嚴查涉及“黑渣土車”的幕后黑手,嚴厲打擊黑惡勢力。
五是消納處置資源化。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建設與本轄區建筑垃圾增量相匹配的消納場,分類堆放,科學管理,防止私拉亂倒,防止垮塌等風險。促進資源化利用,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平衡、就地消化的原則,利用渣土就近塑造微地形,堆山造景;同時,加快資源化設施建設,制定扶持政策,強力推進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在城市道路、園林、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中廣泛應用。
六是閉合管理智慧化。加快建筑垃圾管理大數據監管平臺建設,充分利用云技術和大數據分析,采集建筑垃圾產生、收集、運輸、處置、再生產品應用等全流程信息,強化從產生方申報核準開始源頭管控,依托衛星定位追蹤清運過程,通過實時遠程監控規范消納處置,嚴格臺賬管理,跟蹤資源化利用和再生產品應用,并與城市數字化平臺、大氣揚塵監管平臺對接,實現信息共享,與地面城管執法相結合,促進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全鏈條閉合管理,提升執法效率和管理效能。
2.開展渣土運輸揚塵污染專項治理
一是全面摸清底數。2017年8月5日-8月15日,各縣區、各責任單位要對轄區內渣土運輸車輛進行全面排查,逐戶逐輛建立清單臺賬,納入管理檔案。
二是規范整治驗收。2017年8月25日前,各縣區、各責任單位要根據清單逐輛安裝全密閉自動覆蓋設施和衛星定位系統,驗收合格后納入監管平臺,建立渣土車電子管理檔案。
三是嚴格管理標準。2017年9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渣土清運企業和車輛的整合、重組,對符合準入條件的個體車輛,進行整合實行公司化管理模式,對非公司化管理、達不到渣土運輸車輛標準的,一律不準從事渣土運輸經營,對核準的清運企業實行總量控制、動態管理。加強渣土車運輸環節管理,嚴格實行定時、定點、定人、定線、定量,做到不撒、不漏、自沖自洗,全程無塵運輸。要定期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清運企業實行約談警示、停業整頓、吊銷資質等處罰;對不合格的清運車輛取消營運資格,并向社會公布。
(四)進一步強化道路揚塵污染綜合治理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城管局(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
1.全面推行“六個創新”制度
各縣區政府和相關責任單位要加強道路保潔模式創新,提高道路保潔水平和效果。
一是創新機制。打破過去事業單位負責保潔的單一做法,由政府投資成立公共平臺,實施公司化的運作模式,推行市場化管理。
二是創新標準。對所有干道路面(包括過境道路)、道路側石、道路綠化等全部道路及附屬物,全面實施“以克論凈”周排名考核機制,主次干道路面塵土每平方米保持在10克以下。
三是創新融資。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加大政府資金投入,采取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模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環衛作業市場化,提高環衛作業的效率和質量,通過融資租賃等方式提升機械化清掃裝備水平,確保機械化清掃率達到100%。
四是創新方法。進一步提升環衛工作水平和機械化作業效率,根據季節變化和雨雪等各類天氣狀況下的不同路況,本著“分類作業、洗塵-沖洗和洗掃-噴霧聯合行動、一遍凈”原則,區分三類道路,實行不同類型的環衛機械聯合作業模式。
一類道路作業模式。對有中分帶(中分護欄)的快車道,在春夏秋季節重污染和沙塵暴、大風天氣及路面受到嚴重污染狀況下,由洗塵車先行洗塵,高壓清洗車將路面塵土和垃圾沖至路邊,洗掃車洗掃收水作業,抑塵車噴霧降塵;春夏秋季節的日常機掃作業采用高壓沖洗車、清掃車聯合作業。雨天采取洗掃車洗掃作業模式。冬季氣溫零度以下時,采用干式洗塵車吸掃作業。降雪結冰天氣采取鏟雪車和除雪車聯合作業。
二類道路作業模式。對沒有中分帶、中分護欄的快車道,采用高壓清洗車沿中心線作業,洗掃車沿右側路邊石洗掃收水作業。
慢車道和人行道作業模式。采用小型吸掃車對慢車道左側道路吸掃作業,小型灑水車灑水降塵;對右側路面沖洗,采用小型路面養護車手持噴槍進行人機結合作業。
原則上,快車道每天不少于三洗掃6沖洗,副路、人行道、護欄、公益宣傳牌、公交站亭每周不少于2-3次沖洗,道路中分帶和側分帶及兩側綠化帶垃圾雜物每周不少于2次巡撿,垃圾箱日擦拭。
五是創新考核。檢查驗收道路清掃保潔達標情況,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基礎上組織“以克論凈”考核,檢查道路的機械化清掃率,檢查考核結果與各縣區財政撥款直接掛鉤。
六是創新措施。堅持“治本、治標、治邊”相結合,同步開展城鄉結合部道路揚塵治理、油土路口整治、車輛遠程分流、城郊種植結構調整等綜合施策,加強道路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全面提高道路保潔水平,要創新模式,采取PPP模式對背街小巷基礎設施進行提升和改造。
2.全面提升道路機掃保潔能力
實施以獎代補。采取區購市獎、購一補一、技能比武、排名激勵等措施,加大對洗掃車、高壓沖洗車、灑水車、抑塵車、干吸車、護欄清洗車、垃圾收集車、小型掃地車、小型路面養護車、快速撿拾車等各類道路保潔養護設備的購置力度,確保主次干道環衛機械作業全覆蓋。
(五)進一步強化全民清潔城市行動
責任單位: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駐汴單位、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
按照“全面動員、全民參與、全域覆蓋”的要求,廣泛發動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駐汴各單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行政村(社區)、居民小區等,結合全民愛國衛生運動,全面深化每周至少一次的全城大掃除,全面清洗公共設施、交通護欄、綠化隔離帶等積塵浮塵,徹底清除護欄下和道牙石周邊泥土、下水道的清淤;對城鄉結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區域生活垃圾進行清除,全面清理整治各類衛生死角、盲點,清理積存垃圾,杜絕垃圾亂堆亂放;對轄區內樓宇進行立面清洗和樓頂保潔,全面徹底清洗住宅小區陽臺、樓頂積塵、企事業單位公共區域積塵,確保城市清潔全覆蓋。
各級黨政機關,城區國家、省、市級文明單位,市直各部門,城區城管、環衛系統,城區醫療衛生機構、城區各學校(含大中專院校)、成型社區,大型企業要率先開展機械化清掃,帶頭提升機械化清掃裝備水平。
各縣、區每周開展城市清潔大行動評比活動,要實行黑紅旗制度,對活動組織得力、成效明顯的進行通報表揚和獎勵;對組織不力、效果不明顯的給予通報批評,并在新聞媒體上曝光。
(六)進一步強化裸露土地綠化硬化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農林局、市城管局(綜合執法局)
1.強力推進農業揚塵污染綜合整治
各縣區及農業部門要結合各地實際,抓緊研究制定農業種植結構調整方案,合理規劃,加快轉變農業耕作方式,以城市郊區為重點,積極發展林果經濟、蔬菜種植、休閑公園綠地等建設,提高森林覆蓋率。
2.強力推進城鄉裸露黃土專項整治
2017年8月15日前,各縣區要完成對背街小巷、城中村、棚戶區以及城鄉結合部的黃土裸露地塊和土路的拉網式排查;根據排查情況,建立裸露土地清單,按照“宜綠則綠、宜硬則硬”的原則,以休閑公園、綠地建設為重點,科學制定治理方案,2017年9月25日前實現建成區黃土裸露地塊綠化硬化全覆蓋。
3.強力推進綠化帶黃土裸露專項整治
各縣區要針對城市綠化帶斷壟、綠地破壞等造成的黃土裸露問題,定期開展巡視排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補植補栽到位;對道路兩側花壇內高出花壇圍擋的塵土和泥土,要及時逐項清理到位,并做好雨水引流等工程,堅決防止裸露黃土和泥土帶來的揚塵二次污染。
4.強力推進建成區衛生死角和盲區專項整治
各縣區要針對城市建成區道路揚塵污染、黃土裸露、垃圾清掃收集運輸等衛生死角和盲區,加強組織發動,開展專項整治,確保問題在2017年9月5日前得到根本解決,并逐步向社區、庭院延伸,向立體綠化推進,切實鞏固衛生清潔和揚塵污染治理實效。
(七)進一步強化冬防期間揚塵污染管控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國土資源局
1.全面實施封土行動
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冬防”期間,實施“封土行動”。城市建成區內停止各類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業。
2.嚴格落實開工審批
“冬防”期間特許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涉及土石方作業的,實行市長“一支筆”審批負責制,并由施工方向行業主管部門出具防塵抑塵承諾書,指定專人負責施工揚塵控制,嚴格落實工地防塵抑塵措施。
3.加強冬防期間停工工地裸露土地管理
冬防期間的停工工地應對其裸露土地落實100%抑塵網覆蓋,抑塵網覆蓋不到位或存在破損的,應及時整改和修復;已形成大面積裸土的未開發利用項目,全面停工時同步落實覆蓋等防塵措施。
4.切實加大處罰力度
對冬防期間特許施工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揚塵污染管控不到位、車輛沖洗不徹底等造成揚塵污染嚴重的,由所在市、縣行業主管部門對施工方予以處罰,同時責令停工整改,連續兩次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取消冬防期間施工資格。
(八)進一步強化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管控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綜合執法局)
行業主管部門、轄區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各司其職、條塊結合對全市混凝土砂漿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1.廠界內揚塵污染管控
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整體要求達到物料儲存封閉、物料裝卸傳送封閉、攪拌主機封閉,廠區路面干凈、生產區域干凈、車輛整潔干凈,生產區域硬化、廠區路面硬化,并保持廠區灑水抑塵,不斷提升廠區規范化管理要求。主管部門要加大巡查頻次和力度,每周進行一次巡查,對違法企業要實行“四個最嚴”、“四個一律”,即:最嚴格的標準,最嚴密的措施,最嚴肅的檢查,最嚴厲的處罰;對揚塵污染治理不達標的一律曝光,一律計入不良記錄,一律整改,一律緩發或暫扣資質。
2.門前道路揚塵污染管控
對于企業門前由于預拌混凝土砂漿運輸車輛出入頻繁,造成道路破損,各企業要對廠區門前道路予以無償保養維修,經常灑水,杜絕揚塵。
3.運輸車輛揚塵污染管控
各部門聯合對上路行駛的預拌混凝土砂漿運輸車輛進行檢查,對違反交通法規,沒有營運手續,未按交管部門規定行駛,存在灑漏物料等行為的預拌混凝土砂漿運輸車輛和未攜帶防灑漏工具、滑槽未旋轉到位的預拌混凝土運輸車輛進行停運、罰款等相應處罰。
(九)進一步強化夜市和露天燒烤污染管控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城管局(綜合執法局)、市環保局、市場發展局、市食藥監局、市工商局
1.取締非正規夜市經營
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疏堵結合、分類整治、標本兼治、長效治理”的原則,取締各主次干道、重點區域的占道經營、店外經營和非正規夜市等違法行為,對固定門店的占道經營行為發生時間、地點、店名等信息進行取證,下發書面通知,責令限期整改;無固定門店的,要掌握流動攤點的分布情況、經營時間、攤點規模等,通過采取錯時執法、集中檢查、定崗固守等方式予以取締;對城區未經政府批準的非正規夜市堅決取締。
2.規范正規夜市經營
對城區經政府審批設置的夜市秩序及環境衛生管理進行整治,達到常態化、標準化和規范化管理。夜市經營戶必須安裝、使用符合環保要求的油煙凈化設施和使用環保部門檢測達標的用電、用氣灶具和燃料,杜絕商戶使用煤炭燃料和油煙凈化設施不達標現象。同時要對重點區域夜市進行綜合整治。
(十)進一步強化過境車輛揚塵污染管控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交警支隊
一是通過“完善路網、設置卡點、限制高度、客貨分流”,將我市貨運車輛限行區域進行擴大調整,制定繞行路線,對進入主城區的重型貨車進行合理分流,加大對老舊車、農用車進城管控力度,有效減少過境車輛揚塵污染。
二是挑選精干力量組建專業執法機動隊、緝查組,適時開展貨運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統一行動,增強綜合打擊效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強化揚塵污染治理“屬地管理、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項目必須管環保、管生產經營必須管環保”的要求,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協調解決揚塵污染治理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政府分管城管、住建、交通、水利、環保、公安等相關部門領導要深入一線督導指揮,抓具體抓落實。各縣區要建立縣區委常委會、縣區政府常務會定期研究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機制和縣區委常委分包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制度。住建、城管、交通、公安、水利、國土、農林、環保等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切實加強分管行業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協調指導,抓緊完善相關標準、技術規范,加強部門協作,統籌開展揚塵污染防治專項督導,形成攻堅治污合力。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綜合協調、聯合督查,及時研究解決揚塵污染防治攻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督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堅決硬起手腕組織相關部門一查到底,督促各地整改到位、處理到位、責任追究到位。
(二)強化科技治污
1.全面實施揚塵污染防治數字化管理。
加強“智慧環保”建設,充分運用“互聯網+科技管理+創新管理”,2017年8月25日前,各縣區、責任單位分管行業的所有渣土運輸車及商砼運輸車,要全部實行GPS衛星數控定位,并與行業主管部門聯網;對全市現有規模以上施工工地,全部安裝在線視頻監控,并與行業主管部門聯網,實現在線實時動態管理。
2. 全面構建城區空氣質量監測體系。
要積極推進建成區微型空氣自動監測站建設,確保2017年8月25日前全面完成建設任務,并實現聯網運行。要強化監測數據分析運用,為精準治污、精細化管理提供科技支撐。
3.加強大氣環境監測預警。
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開展全市大氣環境污染防治部門會商研判,強化環境監測監控數據應用和預測預判,及時發布污染監測預警及應急減排指令,指導監督企業降低生產負荷和污染物排放強度,落實減產和錯峰生產,同時加強城市空氣自動站的監測運行管理工作,確保監測監控數據真實可靠,發現問題及時預警,指導環境監察部門及時查處違法排污行為,堅決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三)強化監管追責
1.嚴格實施大氣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按月獎罰。
認真落實《河南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和《開封市2017年環境污染防治攻堅季度考核辦法》,全面實施按月生態補償制度。按照“誰污染誰賠償,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以各縣區大氣環境質量監測數據為依據,實施階梯獎罰,優的越多,獎的越多;差的越狠,罰的越重,每月兌現獎罰資金,對環境質量好的縣區進行重獎,對環境質量差的縣區進行嚴罰,真正實現“罰得讓污染者坐不住、獎得讓治污者真得利”。
2.持續強化揚塵污染防治“夜查”行動。
各縣區、市城管、住建、交通、水利、公安、環保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持續開展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回頭看”和夜間執法檢查專項行動,對全市在建施工工地依照清單逐一進行達標檢查,重點檢查市政基礎設施、交通道路、水利等線性工程,創新利用無人機等新技術,對各類施工工地防塵治塵、停產停工等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實時監管,突出夜間22時至凌晨6時的“夜查”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工地夜間違法施工、渣土車夜間違法運輸等問題,堅決遏制工地夜間違法施工亂象。
3.嚴格網格及現場監督管理。
各縣區要利用目前全市已經建立的鄉鎮及村級網格“一長三員”隊伍和施工工地揚塵治理現場監管“三員”隊伍,充分發揮監管人員作用,加強組織,明確職責,強化考核,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確保網格和現場監管人員真正發揮作用。
4.嚴格督查考核和問責追責。
突出“嚴、真、細、實、快”,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統籌協調和督察督政,按旬按月細化目標分解,堅持每日調度、每日督導、每日追責,嚴格考評制度,每半月開展一次對各縣區和行業主管部門進行檢查評比,對未能嚴格落實管控措施的部門和單位,要給予嚴肅問責追責。嚴格實施月排名、季考核、半年獎懲、年終大考兌現,嚴格實施揚塵污染防治攻堅工作調度、督查、追責清單臺賬式管理。
全市環保、紀檢監察、公安、法院、檢察院、司法等部門,要加強聯合執法執紀,對揚塵污染嚴重的企業,揚塵污染防治監管不力的部門,充當違法施工、黑渣土車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傘”的監管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四)強化全民監督
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協調組織各縣區及各成員單位,充分利用各級各類新聞媒體,持續宣傳解讀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打好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定期向社會公布環境質量狀況和重點任務完成情況,每月將各縣區落實大氣治理治本和治標措施、空氣質量狀況月排名、環境違法問題查處清單、責任追究人員名單等,通過主要媒體向社會公布,推進社會監督。全面實行群眾舉報獎勵機制,依據《開封市環境污染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廣泛宣傳發動群眾監督舉報污染問題,并實行職業舉報人制度。一經接報、迅速核實;一經核實、立即兌現,在嚴格保護舉報人權益的同時,給予獎勵,并依法頂格處罰違法企業,加快推動形成政府、企業、社會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全面營造人人監督、人人參與環境治理攻堅的強大聲勢。
開封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
2017年8月2日
文件來源:市攻堅辦
本期編輯:市控塵辦